二程公心思想发微及其当代意义
总编:杨建红 主编:胡奇强 文:吴建设
内容提要:二程的公心思想是二程理学的哲学基础,先前鲜有人进行挖掘与升华,人们更多的关注的是二程理学的心性修养的方面。实际上,深入探讨二程理学的精神实质,剖析天理所蕴含的本质特征,可以发现,公心才是二程理学的精神标识,从天理的无私无欲、廓然大公,到天理无私,公正、公平、公德,无不与公心相连,浸润着公的理念。
主题词:二程 公心 意义
二程公心思想,集中体现在程颢的“天地之常,以其心普万物而无心,圣人之常,以其情顺万事而无情,故君子之学,莫若廓然而大公,物来而顺应”(《定性书》)和程颐的“天心所以至仁者,惟公尔,人能至公便是仁”(《外书》卷十二)这两句话中。我们认为,二程的公心思想是二程全部理学思想的哲学基础和出发点。就二程的天理思想来说,天理的本质是公;就二程的道德哲学来说,仁爱的前提是公心;就二程的义利之辩来说,公与私是义利的核心;就二程的政治哲学来说,大公无私是其核心的政治理念。
天理的本质是公
作为自然界的天地万物有何属性?其本质特征是什么?在先秦时期,人们认为上天是主宰人们命运的神。即是到了汉代,董仲舒从天人感应认识论出发,仍然认为天是主宰人们命运的神祗。而到了北宋时期,程颢则以哲学的思维给予了自己的回答,认为“天者理也”,就是说,大自然的天,有自己的运行规律,既不是主宰人的命运的神,又不受人的意志所支配。“天者理也”的提出,对人们认识论来说是一次飞跃,它将人从“天者神”的精神桎梏中解放了出来,开辟了人们认识自然的新路径。程颢并自信地说,“理则天下只是一个理,故推之四海而准。”(《二程集》38页)
程颢不仅解决了“天者理”的问题,而且进一步思考自然万物之理的本质属性问题。他在《定性书》中指出,天地万物具有无私无欲的“公心”:
“夫天地之常,以其心普万物而无心,圣人之常,以其情顺万物而无情,故君子之学,莫若廓然而大公,物来而顺应。”
“天地之常”,这里的常,就是自然万物的道德原则。自然界的道德原则是心普万物而没有一己之私心。就拿普照万物的太阳来说,在它的照耀下,生长万物,却不求回报;江河滋润大地,也不向人类索取。圣人也是这样,圣人的道德原则,也是按照事物的本质特性去处理问题,没有自己的私心。因此,要学习成为君子,就要心胸廓大,有大公之心,遇到需要处理问题时,完全按照事物的本质特性去处理,不能有自己的私心,而影响对事物的判断。
仁爱的前提是公心
如果说天理的本质是公,从哲学高度解决了人对自然的本质的认识问题,那么,从天人合一的认识出发,作为大自然的一员的人来说,就要思考如何将天道之公,用之于处理人与人的关系上。在这方面,二程在对孔子仁爱思想的解析中,提出了仁爱的所以然,就是公心。
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仁爱。子路问仁,孔子曰“爱人”。孔子提出的仁爱思想,在二程看来,是当然,就是说人应该有对他人的仁爱。我们知道的也是孔子说的“己欲立而立人,己欲达而达人,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,就这句话的意思来说,还是说的是应该这么做,而没有回答为什么要这么做和怎么才能这样做的问题。
我们先来看程颢是如何解“仁”的。程颢以植物之“果仁”具有“生长”“发育”的特性,即以果仁来释“仁”,认为,仁应有关爱他人、使人成长、进步的属性,否则就是不仁。他仍以医生为人看病为例,说此人“麻木不仁”,就是不仁,就是对人没有同情心。“医者言手足痿庳为不仁,此言最善名状。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,莫非己者。认得为己,何所不至?若不有诸己,自不与己相干。如手足不仁,气已不贯,皆不属己。故‘博施济众’,乃圣之功用。仁至难言,故止曰:‘己欲立则立人,己欲达则达人,能近取譬,可谓仁之方也。’欲令如此观仁,可以得仁之体。”(《二程集》15页)程颢在这里提出了“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”的著名命题,亦是从仁的本质特性、从天人合一的基本理念出发,而得出的结论。仁的本质特性就是生长发育,既然天人是一体的,人就不仅只是爱人类自身,还要爱包括人在内的天地万物,这样,程颢对仁的理解,就比孔子的“仁者爱人”更进了一步,由爱人到爱天地万物,由爱一人一家,到爱天下众生的“博施济众”,进而进入圣人的思想境界。而要做到“仁者与天地万物为一体”进而具有圣人的思想境界,一个根本问题则是要具有大公之心,而不能有私心。
解决了仁是什么的问题后,还要解决如何行仁的问题,亦即如何将仁落实的问题。仁在表现形式来说,有爱的表象,这是人有同情心的原因,也是儒家认为的人有天赋的善心,但同时人也有私心,有利己之心,有受物欲干扰之心。在这种利己之心的主导下,行仁就遇到了挑战,如果利己之心超过了行仁之心,就会见利忘仁,甚至做出不仁之事,干出为富不仁的事情来。程颐正是深刻地洞察到这一点,以独特的视觉,在“仁”中提点出了“公”,开辟了以公释仁的路径,发前人所未发。“又问:“如何是仁?”曰:“只是一个公字。学者问仁,则常教他公字思量。”(《二程集》285页)有学生问程颐,怎么理解仁?程颐说,仁同公是一致的。学者向他问仁时,则常教他从公字上去思量。
仁与公有何内在联系?行仁为何要有公心?不能有私心?程颐虽然提出了问题,却把问题的答案留给学生自己去思考。我们从分析一个人能不能行孝来解答这个问题。本来行孝是天经地义的,可当一个人时时处处把个人的钱财看得过重的时候,当让他拿出钱财去行孝时,他就会选择逃避责任。如今农村这种情况时有发生。而当国家利益受到损害,需要人舍弃一己之私,为国家利益奉献的时候,有公心的人,会慷慨捐献;而私心重的人,则会选择逃避。因而我们说,要将仁爱落实下去,就要有公心,不能被私心所困扰。正如程颐所说:“天心所以至仁者,惟公耳,人能至公便为仁”。如果一心从私利出发,就不会有仁爱之心。
三、道德修养核心是公与私
二程的义利观是对先秦儒家义利观的继承与发展。二程在继承孔孟先义后利的基本思想精髓的基础上,将义利观纳入道德修养的范畴,深刻地指出了义与利的实质是公与私的关系,并提出了利不妨义的基本道义理想,成为普通民众的基本道德修养原则。
首先,我们看二程对义利的论述。孟子虽然提出“仁者,人心也,义者人路也”,意思是说义是人应该走的路,但究竟何谓义?义的概念是什么?孟子并没有给予准确的定位。义的基本意思是正义、合宜的道德、行为或道理。关于义利的关系问题,孔孟都提出了先义后利、见得思义的观点,但义与利是不是就是截然分开的?是不可调和的吗?追求义就不能追求利吗?二程却给出了明确的答案。程颐说:“圣人以义为利,义安处便为利。(《二程集》173页)在他看来,义就是利,一个人做出了为他人、为社会有益的事情,有正义之举,就会给人带来利益,而自己也会心安,也会给自己带来利益。这句话实际上是说义中蕴含着利,义与利是相辅相成的,并不是截然分开的。程颢也说过同样意思的话:“大凡出义则入利,出利则入义。天下之事,惟义利而已。”(《二程集》124页)过去人们认为儒家是不讲利的,典型代表是董仲舒的“正其义不谋其利,明其道不谋其功”。实际上从儒家经典来看,并不反对合理的利益追求,孟子曾提出“家贫亲老,不为禄仕,是不孝之一”,孔子曾说过,“富而可求也,虽执鞭之士,吾亦为之。如不可求,从吾所好。”这里的“富而可求”,就是在符合义的前提下的利。程颐在解释孔子的“子罕言利”时说:“‘子罕言利’,非使人去利而就害也,盖人不当以利为心。《易》曰:‘利者义之和’,以义而致利斯可矣。罕言利者,以其道大故也。”(《二程集》383页)孔子很少说到利,并不是让人离开利而去就害,而是说人不应当以利作为自己一切行为的出发点。《易经》说“利者义之和”,就是说,利是在义的前提下出现的,是义的结果,而不是义的前提,用义去获取利是可以的。孔子之所以很少说到利,是因为他有大道在心,考虑问题深远。以义为利,以义致利,是人们行为处事的根本原则,也是经商者应尊循的道德规范。当一个人用道义的标准去从事经营活动时,不坑不骗,必定获得良好的口碑和信誉,能迎来顾客盈门,必定赢利;否则,采取坑蒙拐骗的手法,发不义之财,可能会赢得一时之利,但终究不能长远。在义与利的关系问题上,程颐有句话,讲清了二者的根本区别:“富,人之所欲也,苟与义可求,虽屈己可也;如义不可求,守贫贱以守其志也。非乐以贫贱,义不可去也。”(《论语解》《二程集》1144页)
在明确义与利关系的同时,二程更深刻地指出了义与利的实质是公与私,这是二程对义与利的独特见解,发孔孟所未发,即是在诸多思想家中也鲜有此论者。程颐说:“义与利,只是个公与私也。才出义,便以利言也。只那计较,便是为有利害。若无利害,何用计较?利害者,天下之常情也。人皆知趋利而避害,圣人则更不论利害,惟看义当为不当为,便是命在其中也。(《二程集》176页)在程颐看来,义与利的关系,实质上是公与私的关系,义代表着公,利代表着私。义往往与公众利益、集体利益、国家利益相关,而公众利益、集体利益、国家利益就代表着公,而利则代表着个人利益、一己私利,实质是私。是为私还是为公,是衡量一个人思想境界、道德水平,乃至对事物认识是否准确的根本标准。在程颢看来,圣人的思想境界是廓然大公,至公无私。他说:“至公无私,大同无我,虽渺然一身,立于天地之间,而与天地无以异也”。在论及浩然之气与私心的关系时,程颢说:“浩然之气,乃吾气也,养而不害,则塞乎天地,一为私心所蔽,则欿然而馁,却甚小也”。”(《二程集》20页)在程颢看来,浩然之气,就是无私无欲的人间正气,可当有私心掺杂其中时,便失去了浩然之气,人也显得不理直气壮了。同时,有了私心,还会影响对事物的判断,对真理的认识。程颐说:“灭私欲则天理明。”“理者天下之公,不可私有也。”(《二程集》第1193页)“天理无私。一入于私,虽欲善其言行,皆非礼。”(《二程集》第1271页)要正确认识事物的道理、处事的规则,必须有公心,不能有私心。一有私心,虽然想使自己有好的言行,可作出的事情都是不符合社会的道义标准的。
四、政治哲学的核心是大公无私
二程对公私关系的思考并没有停留在人的道德修养层面,而是深入到了政治领域,明确提出了执政者的公心与私心是决定国家兴盛和衰败的关键。程颢说:“一心可以丧邦,一心可以兴邦,只在公私之间尔。”公心是一心为了国家、民众服务的大公之心,是一切从事公共服务工作者的基本政治品格,这是由公共事务岗位的性质所决定的。公共事务岗位的性质决定了从事这个岗位的人,只能具有大公之心,才能为公众服务,否则,具有私心的人从事公共服务岗位,则会利用公共岗位掌管的权利,以职谋私。以职谋私,小到损害岗位利益,引起基层民众的不满,大到损害国家利益,危及国家存亡。这是由历史上的教训所证明了的真理。
二程的公心思想,涵盖了个人和掌握公权力者的两个方面。就个人来说,具有公心,也是为人处事、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。没有公心,孝不能行,爱不能施,事业也不会发展壮大。对掌握公权力者来说,确立公心思想,具有至公无私,大同无我的思想境界,对于贯彻立党为公、执政为民思想,具有现实意义。当然,二程所说的无私、无我,并不否认正当的个人利益。他们所反对的是超越正常个人利益之上的非分欲望。
干部政德是干部从政的道德品质的反映,干部政德包括干部的宗旨意识、民本思想、奉献精神、牺牲精神等,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,廉洁思想、正确处理义利关系,也是干部政德的重要内容。而要把干部政德建设好,树立干部的大公思想,则是干部政德教育的中心环节。因为,在市场经济条件下,公与私将是衡量干部政德的试金石,是干部党性强弱的分水岭。习近平总书记在多种场合引用程颢的“一心可以丧邦,一心可以兴邦,只在公私之间尔”,认为,“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、私二字”,对领导干部提出了“大公无私、公私分明、先公后私,公而忘私”的要求。实际上,习近平在这里对领导干部的要求,可以作为对所有人在处理公与私关系上的基本原则。个人在追求私人利益的时候,要公私分明,不能损害国家利益,而当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,要提倡先公后私,至于对领导干部和从事公众服务的公务员来说,最高的境界就是公而忘私、大公无私。这种大公无私,就是程颢所说的“至公无私,大同无我”的大公境界,是一种以天下为己任,胸怀天下、胸怀世界的政治家胸襟,是孔子所说的“与日月合其明的天德境界,是冯友兰所说的“天地境界”,是人格修养的至善至纯,是人生修养的极致,是毛泽东所说的“高尚的人、纯粹的人”“毫无自私自利之心的人”。
二程的公心思想是二程理学的哲学基础,先前鲜有人进行挖掘与升华,人们更多的关注的是二程理学的心性修养的方面。实际上,深入探讨二程理学的精神实质,剖析天理所蕴含的本质特征,可以发现,公心才是二程理学的精神标识,从天理的无私无欲、廓然大公,到天理无私,公正、公平、公德,无不与公心相连,浸润着公的理念。我们说一个人讲不讲“理”,这里“理”的主要含义是有没有“公心”,处理问题是不是公平、公正。有公心,处理问题就公平、公正,就合“理”,否则,就不合“理”。陈来先生说:“一切向钱看,永远不会成为一个伟大民族的精神传统”。作为普通民众为个人利益而奋斗是合理的,而崇尚道德、培养大公思想意识,鼓励为国家、为民族利益的奉献精神,也是公民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;而对于担负公共职责的公务员来说,公心则是其核心价值理念。新时代呼唤二程的公心思想,二程的公心思想,将为新时代的公心、公德建设、干部政德建设、廉政建设提供丰厚的思想滋养。
(2020年11月20日)
注:吴建设,嵩县二程理学文化研究会副会长。